2012年3月27日下午,在行政楼501室召开工程合同价款专题讨论会。会议由审计处副处长吕平主持,基建处和后勤保障处预(结)算科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三方面内容:第一、合同价款四种结算方式的初稿;第二、基建处30万,后勤处20万以下项目的价格基数问题;第三、如何简化结算步骤,使结算工作更快捷,以及对结算报送资料的要求。
通过此次讨论会,明确了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形式,针对不同计价方式、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结算模式,并对结算送审资料提出要求。结算形式的确定保证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了合同双方利益,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