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哪些?

发布人:发表时间:2009-12-07点击:

合同审核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是否表述清楚、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并对此进行负责。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所采用的合同文本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文本的选择顺序须按照地大校办字[2008]55号文件的第十一条进行选择。

(2)合同主体资格是否明确。最终签署合同的合同主体须遵守校办字[2008]55号文件第十六条关于合同主体的规定。

(3)合同标的是否明确并合法。合同标的须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填写。对于进行商务谈判形式签订的合同,须由管理单位提供经参与谈判人员会签的商务谈判记录。

(4)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围是否明了且不存在争议。合同须明确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确认工作内容表述避免重复、模糊或产生歧义。

(5)工程造价计价原则是否一致。审核合同结算的计价原则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套用定额是否一致;审核工程变更部分套用定额及优惠比例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提出后期工程实施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6)优惠比率是否明确。如明确是税前优惠还是税后优惠,是否所有的工程内容都进行相同比例的优惠及工程变更部分的优惠比例等。

(7)结算方式是否明确与合规。审核工程款结算方式;预付款的金额、比例及支付时间;进度款支付方式;竣工结算前的累计支付限额;工程结算是否以最终审计为准、工程审计费的支付方式等。

(8)工期计算方式是否具体。确认工期的计算方式,实际竣工日期的计算是以初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还是校内各单位共同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9)变更及索赔的处理方式是否明确。如应有明确的变更办理的时间要求,变更所涉及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工程变更的办理程序及确认方式等。

(10)工程暂定价组成及结算方式是否有明确约定。工程暂定价须明确所用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且需明确最终结算的原则及方式。

(11)工程预留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是否有规定。合同须明确工程预留金的支付范围,预留金的支付原则及支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