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概况:
某大学教学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1000m2,五层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和预应力管桩基础,檐口高度为21.25m,招标控制价4800万元,中标价为4100万元。
⑵ 问题:
该工程于2007年7月招标,2007年9月开工,开工后,人工及材料价格涨幅较大,施工方提出调增材料价格,并且要求所有子目人工、材料按消耗量标准含量来进行调差。
⑶ 审计分析与处理:
审计人员进行材料调差审计时,发现施工方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对部分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材料的含量进行了调减处理,清单工料机分析对比如下:
通过查看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工艺,了解到原清单中的特征描述与工作内容没有变更,施工方改变子目中的人工、材料含量,是不平衡报价,该风险属于价格风险,应由施工方承担,减少的含量不予调增。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含量进行价差调增。
⑷ 启示:
①招标人要及时掌握主要材料的价格动态,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②评审投标报价时,重点审计综合单价的合理性,查出低于成本价的综合单价,有效地规避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